10月19日上午,云南省“万名校长培训计划”第四期名家讲座第13讲在昆明理工大学红土会堂举行。国家督学、华东师范大学文新华教授以“基础教育改革前沿:释放和激发义务教育学校活力——解读《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为主题,给第四期1012名学员授课,讲座由云南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副所长杨超博士主持。
文新华教授指出,释放和激发义务教育学校活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释放活力既是教育改革发展的需求,又是面对当今世界局势的需求。学校活力是指学校在服务需求、履行使命、自我发展和获得资源的活动过程中所呈现出的自我能动性状态与能力水平。文教授认为,学校活力的基本元素由学校领导层的活力、中层干部的活力、教师的活力、学生的活力等元素组成,学校发展的内生动力是责任感、使命感和价值追求。释放和激发学校领导集体的活力应从三个方面来努力:一是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二是增强学校办学内生动力;三是提升办学支撑保障能力。释放和激发学校中层、学科骨干的活力应从四个方面来努力:一是参与学校治理,分解学校愿景;二是建立合作平台,共享教育资源;三是引导教师创新,服务师生家长;四是重视自我发展,提高部门效率。
杨超博士在总结时表示,激发学校办学活力是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中小学校长在办学过程中,应关注国家政策的导向性,切实理解政策的内涵与要义。希望学员课后结合办学活力的内涵、要素、内生动力、保障机制以及文教授提出的思考题,撰写心得体会,认真思考如何释放和激发学校领导层、中层和学科骨干的活力,切实提升自己的教育领导力和管理水平。
(万名校长培训计划项目办公室 供稿)